各系:
為切實做好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工作,根據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文件精神開展評審工作,經學院研究決定,要求各系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做好預評審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範圍和對象
2013年國家獎學金發放範圍為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本學年學費已繳納一半以上。
2013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發放範圍為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學年學費已繳納一半以上。
2013年國家助學金發放範圍為我院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主要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
二、發放名額和标準
國家獎學金名額指标6人,額度為每人8000元。
勵志獎學金名額指标198人,額度為每人5000元。
國家助學金名額指标969人,額度為每人3000元。
三、基本申請條件
(一)國家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積極參加校内外公益活動。
4.在校期間品學兼優,學習成績優異,評獎學年度獲學院一等獎學金,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積極參加校内外公益活動。
4.在校期間表現突出,學習成績優秀,評獎學年度獲學院三等(含三等)以上獎學金。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持有民政部門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并經系部調查核實。
(三)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積極參加校内外公益活動。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持有民政部門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并經系部調查核實。
四、申請、審批程序及發放辦法
1.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或《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需提交在校期間學業成績單(成績單由系部打印并蓋章确認)及綜合測評排名表(本人排名頁,系部審核蓋章);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助學金需提交學生本人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有效證明複印件(系部在複印件上審核蓋章)。
2.由各系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确定學生名單後,系内公示3天,将已公示無争議的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學生名單及其申請材料報學生處;學生處審核學生申請資料後,将學生名單在校内公示5天。
3.學生處将已公示且無争議的學生名單報院領導和省教育廳審批後,正式确定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發放名單。
4.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由學校财務統一打入學生個人賬戶;國家助學金按季度打入學生個人賬戶。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國家獎學金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
5.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連續申請,同一學年内不能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但申請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
6.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仍可以參加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審,但不享受學院年度獎學金,隻可獲得相關的榮譽證書。
五、名額分配
1.國家獎學金共6個名額,由各系推薦1名學生,學院統一評審。
2.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根據各系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總數,具體名額預分配如下:
系 别 |
外語系 |
經濟系 |
會計系 |
法律系 |
計算機系 |
旅管系 |
藝術系 |
合計 |
勵志獎學金 |
32 |
46 |
45 |
18 |
22 |
21 |
14 |
198 |
國家助學金 |
156 |
225 |
221 |
86 |
110 |
103 |
68 |
969 |
六、預評審工作要求
1.各系要加強對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按照評審标準、評審程序組織評報工作。
2.各系要認真摸查,深入了解申請學生思想表現、學習生活情況及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對學生申請材料中的家庭經濟狀況、學習成績、品德表現等内容要認真審核,并反映在《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或《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院系(審核)意見”欄上。對表格填寫不規範、缺漏或材料不齊全的,要通知學生及時更正或補辦。
3.各系要加大國家三金評選工作的宣傳力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參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文件,按照文件精神開展評審工作,防止評審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
4.各系上報資料前應認真核對申請學生的身份證号、學号、銀行賬号,避免發放獎、助學金入帳時出現錯誤。
5.各系于10月11日前完成國家獎學金系部預評審階段,于10月22日前完成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系部預評審階段。并提交相關材料,具體如下:
類型 |
提交材料 |
提交時間 |
國家獎學金 |
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成績單(系部提供并加蓋公章) 3.《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2013年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電子版及紙質版) 4.國家獎學金候選人情況介紹(詳見附件1) |
10月11日 |
國家勵志獎學金 |
1.《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2.家庭困難證明複印件(複印件要有系部審核簽字并蓋章) 3.成績單(系部提供并加蓋公章) 4.《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2013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電子版及紙質版) |
10月22日 |
國家助學金 |
1.《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2.家庭困難證明複印件(複印件要有系部審核簽字并蓋章) 3.《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2013年國家助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電子版及紙質版) |
10月22日 |
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院學生工作處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1:國家獎學金候選人情況介紹(模闆,word文檔提交)
姓名:XXX
專業:經濟系10級國貿1班
績點:3.5(在校期間平均績點)
幹部經曆:2010年擔任班長……
獲獎情況:2011年榮獲“優秀學生标兵”……
個人照片(生活照一張,高清)
來源:學生處網頁http://oa.gcc.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817&id=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