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一、2011年就業推進行動工作安排
二、高校畢業生報到流程
三、網上未就業登記流程
四、公共就業服務項目
五、職業技能培訓券發放程序
六、高校畢業生創業稅收優惠政策指南
七、申領臨時生活補貼
八、申領畢業生就業見習生活補貼
九、檔案管理
十、人事檔案查詢
十一、人事檔案提取
十二、廣州生源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扶助服務
一、2011年就業推進行動工作安排
一)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簡介
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接受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指導,是中國南方人才市場屬下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的公共服務機構。
我中心主要職能是積極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提供畢業生推薦就業服務;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援助服務;畢業生就業見習服務,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畢業生自主創業服務、畢業生就業手續辦理服務、畢業生檔案管理服務、未就業畢業生求職登記服務;提供用人單位招聘畢業生服務。
二)2011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工作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時間 |
地點 |
1 |
2011屆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專場供需見面會暨廣州亞(殘)運會志願者畢業生招聘會 |
3月12日 |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 |
2 |
2011年高校就業、創業指導校園行系列專題講座活動 |
3、4、5月 |
高校 |
3 |
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現場、網絡匹配會 |
每月 |
指導中心 |
4 |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沙龍 |
每月 |
指導中心 |
5 |
自主創業培訓班 |
4、8、9、10月 |
指導中心 |
6 |
貧困生源高校畢業生奮鬥事迹報告會 |
4月 |
指導中心 |
7 |
第四批就業見習示範基地授牌儀式 |
5月 |
(待定) |
8 |
全國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 |
5月 |
(待定) |
9 |
2011屆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報到工作 |
7、8月 |
指導中心 |
10 |
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 |
9月 |
(待定) |
11 |
赴省外招聘2012屆高校畢業生活動 |
11月 |
成都、西安、武漢、長沙、北京、長春 |
12 |
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活動 |
11月 |
(待定) |
13 |
珠三角九城市聯合招聘2012屆高校畢業生供需見面會 |
待定 |
廣州城市職業學院 |
(具體安排請登錄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gzbys.gov.cn)
二、高校畢業生報到流程
第一步 報到條件:
1、畢業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是廣州市(含從化、增城);
2、《報到證》的報到證單位欄是“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并且《報到證》備注欄上沒有注明用人單位名稱。
第二步 符合上述條件的畢業生,在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gzbys.gov.cn)辦理未就業登記手續。(提示:辦理未就業登記需在上述指定網站上進行注冊後,按要求詳細完整填寫所有必填項目)
第三步 辦理未就業登記手續後,請攜帶《報到證》、《身份證》到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報到手續。報到時須填寫《确認書》(一式兩份),指導中心發放《報到證明》、《确認書》、《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卡》、《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南》。
三、網上未就業登記流程
第一步,進入www.gzbys.gov.cn頁面,在左邊欄目“未就業登記”方框填寫信息,然後點擊“注冊”;
第二步,進入“個人用戶注冊閱讀會員協議”界面,在閱讀會員協議後選擇“我已認真閱讀并同意遵守以上用戶服務協議”,點擊“下一步”;
第三步,進入“個人用戶注冊”界面,填寫齊全帶有“*”,點擊“注冊”系統進入“填寫個人簡曆”界面;
第四步,點擊“未就業網上登記”,選擇“個人基本信息”進行未就業登記;須填寫全部帶有“*”欄目,才可保存資料,網上未就業登記完成。
四、公共就業服務項目
辦理報到、未就業登記手續後領取《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卡》,憑卡可享受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供下面的多項免費服務:
1、領取《廣州市職業技能培訓券》,并享受減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服務;
2、免費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提供稅收優惠證明、社會保險資助、享受小額擔保貸款等服務;
3、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或登記未就業6個月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可申領臨時生活補貼;
4、免費享受未就業期間最長24個月的免費檔案保管和出具未就業登記證明的服務,貧困家庭畢業生免費享受未就業期間最長36個月的免費檔案保管;
5、免費參加由本中心主辦的公益性供需見面會;
6、免費推薦就業;免費推薦參加就業見習活動;
7、免費提供繼續升學咨詢及代辦報名等服務;
8、免費提供就業政策咨詢、就業指導服務;
9、免費在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gzbys.gov.cn)主頁提供自薦服務;
10、免費辦理領取就業見習活動補貼服務;
11、代辦畢業生學曆證書鑒定;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代辦招工、社會保險、職稱認定等);
12、免費提供測評帳号和優惠職業規劃測評服務。
13、免費以短信方式獲取由指導中心組織的就業講座、就業見習、供需見面會、自主創業等以促進就業為宗旨的活動信息。
五、職業技能培訓券發放程序
一)文件依據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财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職業技能培訓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10]2223号)
二)發放對象
1、本市戶籍、有就業能力和培訓需求;
2、持《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卡》;
3、畢業兩年内的畢業生
三)發放流程
業務咨詢 |
确認培訓意向及等級 |
了解培訓機構 |
申請人填寫《廣州市職業技能培訓券申請表》,遞交身份證、公共服務卡等材料 |
校對材料、信息整理 |
五個工作日内發券 |
領券、報名參加培訓 |
四)資料要求
1、《廣州市職業技能培訓券申領表》(可登錄廣州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gzbys.gov.cn下載申領表填報);
2、本人有效身份證及複印件一份(A4紙幅面);
3、《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卡》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五)注意事項
1、申領培訓券後,可按照培訓券類别參加職業資格證書類培訓和非職業資格證書類培訓;
2、培訓券實行實名制,持券人應于有效期内連同本人身份證明一并使用,不得轉借、轉讓或塗改;
3、高校畢業生需在畢業當年申領,培訓券有效期最長為兩年;
4、未使用的培訓券遺失或信息錯漏的,可到原發券機構辦理補(換)發,如換發還應交還原培訓券;
5、未使用的培訓券自到期前三個月起(包括已過期的)可到本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一次續期,續期有效期最長為一年。
六)培訓課程(參考)
物流員、網頁設計員、計算機繪圖員、SYB創業培訓、社會工作者、人力資源管理師、會計從業資格證、會計電算化證書
六、高校畢業生創業稅收優惠政策指南
一)文件依據
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财稅[2010]84号)
二)享受條件
畢業年度内的高校畢業生在廣州(含增城、從化)成功開業,并持有《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即可享受。
1、高校畢業生:實施高等學曆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
2、畢業年度: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優惠政策内容
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産、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在3年内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四)《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的申辦資料
1、在校期間:憑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和工商行政部門發放的廣州開業許可證辦理;
2、離校後:憑《畢業證》和工商行政部門發放的廣州開業許可證辦理。
七、申領臨時生活補貼
一)政策依據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穗府辦[2009]40号)
二)申領臨時生活補貼對象
1、2011屆已登記未就業6個月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并領取《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卡》。
2、2011屆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 并領取《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卡》。
三)補貼的标準:
按本市失業保險金标準給予發放,最長不超過6個月。
四)申領臨時生活補貼的手續
1、申領流程
申領人必須每月10日前向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1)登陸www.gzbys.gov.cn下載并填寫《廣州市高校申領臨時生活補貼申請表》一式二份,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會保障中心或居委會加具尚未就業的意見後交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2)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再報送中國南方人才管委辦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處審核;
3)對符合申領臨時生活補貼的畢業生,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按本市失業保險金标準發給臨時生活補貼。
2、申領時間
臨時生活補貼實行每月申領一次,生活補貼款項下撥後,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通知符合申領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辦理領取臨時生活補貼的手續,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在5個工作日内将生活補貼劃撥到畢業生本人的中國農業銀行借記卡。
3、申領資料
1)身份證複印件(核對原件)
2)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報到證明》
3)《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卡》
4)特困畢業生還需提供《廣州市特困職工證》、《廣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廣州市農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廣州市最低收入困難家庭證》之一複印件(核對原件)
5)《廣州市高校畢業生申領臨時生活補貼申請表》(需由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在申請表上加具尚未就業的意見)
6)符合申領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辦理領取臨時生活補貼提供中國農業銀行借記卡。
五)相關說明
1、申領臨時生活補貼需要本人辦理不能代辦;若因重大疾病不便出行、住院等情況,須出具醫院證明及病曆原件;
2、申領臨時生活補貼的高校畢業生必須每月10日前申請上個月的臨時生活補貼,超過申請時間不予補辦;
3、臨時生活補貼發放時間自初次領取補貼當月開始計算,最長不超過6個月,不予以累計;
4、申領臨時生活補貼的高校畢業生必須清晰填寫身份證号、銀行借記卡号等資料。避免填寫不清、銀行借記卡失效等原因造成款項無法轉賬。
八、申領畢業生就業見習生活補貼
一)政策依據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穗府辦[2009]40号文)和廣州市人事局《關于開展廣州市高校畢業生準就業見習活動的通知》(穗人發〔2006〕70号文)
二)申領就業見習生活補貼對象:
1、應屆廣州市屬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或入學前具有廣州市戶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2、取消暫緩就業手續之日起一年内的廣州市屬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或入學前具有廣州市戶籍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三)就業見習生活補貼标準及就業見習期限:
按廣州市最低工資标準100%給予生活補貼,其中:市财政提供每人每日23元生活補貼,見習單位提供每人每日16元生活補,每月按22個工作日計算。見習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四)申領就業見習生活補貼的手續
1、申領流程:
就業見習單位向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1)登陸www.gzbys.gov.cn下載并填寫《廣州市高校畢業生準就業見習活動申請表》、《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崗位需求情況表》
2)參加就業見習的畢業生根據見習單位公布的見習職位要求,結合本人的實際填寫《廣州市高校畢業生準就業見習活動申請表》報名參加就業見習活動,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通知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匹配會或就業見習單位直接與參加就業見習畢業生面試,經就業見習單位與參加就業見習畢業生協商一緻後實施就業見習活動。
3)就業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為參加就業見習的畢業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參加社會保險,并按照就業見習畢業生實際發生的工作日計算,按月給予生活補貼,補貼的标準不低于廣州市最低工資标準100%計算,其中:市财政提供每人每日23元生活補貼(由用人單位先墊付),見習單位提供每人每日16元生活補貼。
4)就業見習活動結束,根據學員就業見習期間的表現,見習單位如實填寫《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考核評價意見書》和《參加就業見習活動學員名冊》、《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活動補貼申請表》交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再報送中國南方人才管委辦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2、申領時間
就業見習生活補貼每月10日前報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經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初審後,報中國南方人才管委辦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就業見習生活補貼撥款後在5個工作日内将生活補貼劃撥到就業見習單位的帳戶。
3、申領資料
就業見習畢業生提供的資料
1)《身份證》或者《戶口本》複印件。
2)《畢業證》複印件。
就業見習單位提供的資料
1)就業見習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2)就業見習單位銀行戶頭和銀行帳号
附:廣州市市屬高校名單
1、廣州大學 2、廣州醫學院 3、廣州城市職業學院
4、廣州市廣播電視大學 5、廣州鐵路職業學院
6、廣州科技貿易職業學院 7、廣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8、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 9、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
九、檔案管理
一)接收已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管理:
1、接收單位是市屬機關、企事業單位或市、區人才交流中心的畢業生檔案,由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各高校送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再轉遞到接收單位。
2、接收單位不具備人事檔案管理權的,由單位或個人委托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中國南方人才市場保管。
二)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應屆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人事檔案由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各高校轉遞到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保管。
三)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保管,取消暫緩就業手續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轉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保管。
四)沒有辦理未就業登記的畢業生或辦理未就業登記後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檔案繼續存放我中心,作自動委托保管檔案,按廣州市物價局《關于規範廣州市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收費管理的通知》(穗價[2005]88号)文規定收取20元/月保存人事檔案費。
十、人事檔案查詢
廣州生源高校畢業生,需查詢本人人事檔案可通過“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按以下步驟進行查詢:
1、登陸http://www.gzbys.gov.cn,、進入“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主頁;
2、在“數據查詢”欄中點擊“檔案查詢”;
3、在“檔案查詢”界面中輸入本人姓名或身份證(提示:隻需輸入其中之一),點擊“查詢”即可,如查詢不到結果,表示檔案尚未到達指導中心或檔案不在指導中心。
十一、人事檔案提取
人事檔案存我中心,提取檔案需提供以下資料:
1、《提取檔案證明》(由具備人事檔案管理權的單位或部門出具);
2、《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3、《身份證》
4、委托他人提取檔案的,還需出具《提取檔案委托書》和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十二、廣州生源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扶助服務
廣州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本人有就業願望,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可獲得就業扶助服務:
1、持有《廣州市特困職工證》;
2、持有《廣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3、持有《廣州市農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4、持有《廣州市低收入困難家庭證》。
可通過www.gzbys.gov.cn進行登記,并提供相關的資料到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出就業扶助申請。
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我中心為提出就業扶助申請的畢業生建立就業檔案,詳細記錄畢業生的專業特長、家庭情況、求職意向、薪金要求等信息,設專窗接訪,安排專人進行“一對一”的就業服務,提供職業指導、政策咨詢、就業推薦服務,優先向用人單位推薦就業。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語音服務電話:83992222
人工咨詢電話:85598396
聯系地址: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廈9樓(廣州購書中心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