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是報到證
報到證,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 ,由教育部印制,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單獨簽發。隻有列入國家計劃的畢業生才能頒發有效的報到證。用人單位以報到證為依據,接收畢業生并轉接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戶口。《報到證》隻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門印制或簽發的報到證無效。畢業生要妥善保管報到證,凡自行塗改、撕毀的,一律作廢。報到證為一式兩聯(正本和副本),正本(藍色)由畢業生持有,到單位報到時交給單位;副本(白色)一般由學校負責放進畢業生的檔案。(報到證樣闆請見就業指導附件部分)
2、報到證的作用
(1)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就業時,須持《報到證》,用人單位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
(2)單位所在地公安部門憑《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3)學校相關部門依據《報到證》為畢業生辦理檔案投遞、組織關系轉移和戶籍遷移等手續。
(4)《報到證》一式兩頁,正業由畢業生本人持有;副頁裝入畢業生本人檔案。
(5)《報到證》由畢業生報到時交給用人單位,這是畢業生參加工作時間的初始記載和憑證。
(6)《報到證》是畢業生就業的證明,報到證中的姓名必須與畢業生身份證中的姓名一緻,單位名稱和單位所在地必須準确。
(7)《畢業證》目前仍有幹部身份的意義和标志,承認教育、自學教育、網絡教育等大學畢業生是沒有發放報到證的。
3、哪些學生不發報到證
(1)繼續升學的畢業生(專升本、讀研)不發報到證;
(2)申請出國(出境)留學不參加就業的畢業生不發報到證;
(3)結業生不發報到證;
(4)暫緩就業的畢業生不發報到證。
4、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需要哪些資料
(1)就業報到證;
(2)畢業證;
(3)戶口遷移證;
(4)黨(團)關系介紹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