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暫緩就業
畢業生由于某種原因暫不考慮辦理派遣手續時,可以由個人向學校提出暫緩就業申請,經學校同意報廣東省就業指導中心批準後簽訂暫緩就業協議書。經批準,畢業生的戶口暫留學校,檔案由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集中保管,暫緩期為兩個。暫緩就業期間,如能落實就業單位者,可按照有關就業程序辦理就業報到手續,逾期未落實就業單位者,其戶口和檔案轉回生源地自謀職業。
辦理暫緩就業的弊端
1、解除手續較麻煩。在檔案移交到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保管後,畢業生如果要解除暫緩就業,須先到學校開證明,然後由本人到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手續,領取報到證後,再憑報到證到學校保衛處遷移戶口。
2、容易造成忘記辦理解除暫緩就業所帶來的麻煩,因為暫緩期為兩年,逾期辦理解除者,其戶口和檔案将轉回生源地自謀職業。
3、申請了暫緩就業的學生畢業後不再享受在校生的任何待遇。
4、暫緩期限内,如果畢業生需要辦理與就業、升學無關的證明(如《失業證》、《未婚證》、《計劃生育指标》等),必須解除暫緩就業協議,并辦理把檔案戶口轉回生源地的有關手續,畢業生所需要的證明需回生源地。
什麼情況下可以考慮辦理暫緩就業
1、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書,但在5月30日前仍未得到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接收函)的畢業生;
2、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書的畢業生,但由于國家英語四級未通過,不能落戶深圳,須在7月份後才能拿到國家英語四級證書的畢業生;
3、有就業願望,但在5月30日前仍未找到就業單位而檔案戶口又不願意遷回生源地的畢業生;
4、有打工單位,單位暫不解決檔案、戶口的畢業生。
特别說明:辦理出國留學的畢業生、準備下一年專升本的畢業生、結業生及留級生不辦理暫緩就業。暫緩就業的畢業生預備黨員的入黨材料不歸入本人檔案。